时间:2025-07-07 10:05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赔偿金的计算通常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①一般情况下,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③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某员工月工资为8000元,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工作年限为5年3个月,那么经济赔偿金为5.5×5000=27500元。
二、解除劳动合同不给工资吗
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及时支付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若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总之,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不给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限是多久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于支付时限,一般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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